b50年7月底起,东部边军陆续接到命令换防内地。这几支昔日530叛军部队在行军途中被帝国本族军队缴械并集中关押。
b50年9月8日,帝**最高军事法庭对这次叛乱的参与者进行宣判——凡是参与530叛乱的军官、全部执行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叛乱士兵罚没家产或处以死刑、免死赎身费用3000银第纳尔。可这些穷兵们最富的只有300个银第纳尔存款,还是帝国在6月份才发给他们的。拿不出足够的钱,那就只有死了。瞧,这就叫秋后算账。
接近最后时刻,这些可怜的士兵祭出了绝招,拼命。不是跟牢笼外的帝**拼命,而是十几个二十几个人凑钱去保住一个人的命。很悲催,很无奈。几天后,能活的那些带着战友的嘱托走了,剩下的穷汉们可就真的死定了。
b50年9月14日起,各处关押点开始分批次执行死刑。刑场上不时有一排排大雁飞过,传来阵阵悲鸣。
对那些想要起义的被征服者来说这是一次血的教训。相信野蛮人的承诺,这就是下场。
那几天的帝国主要报纸撰文称:530惨案,暴乱者的结局正应了那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附录:
银本位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类型。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两”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银币本位则是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成和自由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银币和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
在货币史上,银比金更早地充当本位货币。但在充当货币商品方面,黄金远胜于白银。西方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银本位制先是过渡到金银复本位制,19世纪20年代后又为金本位制所取代。只有墨西哥、日本、印度等还保留银本位制。
银本位是一种金融货币制度,它是以某一固定重量的银币或银块作为经济单位标准的。欧洲从拜占庭帝国灭亡(15世纪中叶)开始直至19世纪,都是使用银本位制度。16世纪在南美洲西班牙殖民地(今玻利维亚)发现波托西银矿,西班牙大量铸造银币,称为比索(peso),因为一比索等于八个皇冠币的价值,又称八片币(piece)。自此银币成为这四百年间国际贸易通用的货币。
中国自汉代开始制造不少银器和银锭,但作为流通货币是由唐朝开始,在元朝时流行元宝,明朝时因为和西班牙、葡萄牙贸易,银币大量流通,亦使中国成为使用银本位的国家。
附录2:
金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
(萨克森温莎帝国货币制度原为金币本位制,后改为金块本位制)
金本位即金本位制(goldandard),金本位制就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来决定。金本位制于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在历史上,曾有过三种形式的金本位制:金币、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是最典型的形式,就狭义来说,金本位制即指该种货币制度。
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在金本位制的稳定性因素受到破坏后出现的两种不健全的金本位制。这两种制度下,虽然都规定以黄金为货币本位,但只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而不铸造金币,实行银行券流通。
金块本位制是一种以金块办理国际结算的变相金本位制,亦称金条本位制。在该制度下,由国家储存金块,作为储备;流通中各种货币与黄金的兑换关系受到限制,不再实行自由兑换,但在需要时,可按规定的限制数量以纸币向本国中央银行无限制兑换金块。可见,这种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附有限制条件的金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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