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萧一叶坐在地上,手中摇晃着酒瓶,他的刀靠在一旁。
他还未来得及回去,去看张头儿和七色光。
他怕回去,以前他从不怕任何人,任何事,现在他怕了。
他怕他将身上的血带回去,他怕看到七色光恐惧的眼神,他怕再次离开时七色光问“他又要去干什么”。
一个人没了心就变得勇敢许多,坚强许多,冷漠许多。
但如果有了呢?
他没有心,只有刀,于是他杀人如麻。
他只有刀,没有其他,所以,他的刀嗜血如命。
但是,如果他有了心呢?
小巷里人并不多,也不会有人注意他这种看起来很邋遢,身上有血渍,旁边立着一把刀,并且嗜酒的人。天子尚且避醉汉,何况常人,一个喝酒的人,且不管他喝了多少,喝没喝醉,只要他没调戏你家妻子,没有欺负你家娃娃,没有偷吃你家馒头,没有牵走你家母猪,那你就不要去理。所以,萧一叶只需要从衣服里甩出几两银子,然后对着伙计大喊一声“上酒!”他的世界就会安静了。
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多少泪,沾袖复横颐。心事莫将和泪滴,凤笙休向月明吹。断肠更无疑。
一首江南词,半杯竹叶青。萧一叶静静的品着,静静的看着,静静的想着。
巷口转角处,一个妇人抱着他的孩子,那孩子约摸十一二岁,却还藏在那妇人的怀中。那妇人貌似也只有二十岁,她抱着那孩子,一脸的幸福的向巷内走来。
“乖乖,明天给你去买新衣服。”那妇人望着怀内的孩子道。
啊!
萧一叶的身体像被电击一样。
他想到了什么?
他想到了以前,以前他也被抱在怀里,林二小姐也如此对他说:“小叶乖乖,明天给你去买新衣服。”
那是什么时候?
那是什么事?
萧一叶猛然站起身,盯着那妇人和怀中的孩子。
在“宝仙楼”生活了一个月的时间,萧一叶交了一个朋友,他这个朋友对这片地方是了然于胸,哪里住着什么人,哪家的狗只会叫不咬人,哪家的狗不叫但咬起人来就跟疯子喝醉了酒一样,哪家的大公鸡做着大盘鸡好吃,哪家的猫晚上会去城门口他都知道。
午后,炎热的午后“宝仙楼”内基本没有什么人,各位姐姐们都在自己的房间内,有的品尝着昨晚某位公子给她带的糕点,有的擦拭着用了半个月工钱买来的新手镯,那只的猫慵懒的躺在太阳光下,萧一叶也趴在猫的旁边享受着阳光。
林二小姐呢?
萧一叶想着她,但是不知道她是否也在想着自己。
林二小姐坐在房内,一手扶着脸颊另一只手玩弄着一个杯子,她也在想,想门外的萧一叶,她想着这一个月来萧一叶的变化,虽然只有短短三十几天,但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从刚来时的瘦弱少年,脸看起来除了骨头就没有别的。到现在的英俊,简直就像她心中的大侠客。
“他是不是也在想我?”林二小姐叹道:“哎,他为什么要想我,我只是个青楼女子。”
上官逆钟是不是也长这幅面孔?林二小姐想。
“叶子!你在干嘛?”
“金元宝?”萧一叶侧着脸看去,一张和他一样稚嫩的脸,只不过多了一道伤疤而已。
金元宝就是萧一叶这一个月来交的朋友,唯一一个好朋友,也就是那个知道哪只狗咬人那只猫发春的小子。
“没事,晒太阳。”萧一叶道。
“晒太阳?”金元宝抬起头看看天,刺眼的阳光使他用手遮住脸:“太阳有什么好晒的?”
“太阳不好晒你还不是站在阳光下?”萧一叶道。
“放屁,哪个人不是暴露在阳光下面的?”金元宝道。
萧一叶一个翻身从地上起来,走到屋檐下的阴凉处道:“放屁,我现在不就是没有在阳光下?”
“放屁!”金元宝瞪了萧一叶一眼,也顺势跳进屋檐下:“晒太阳不好玩,我带你去找好玩的。”
“什么好玩的?”萧一叶双手背在脑袋后面,身体靠向木门道:“青楼这么好玩,这么热的天不也没人来找小姐?”
“嘿嘿,还有比找小姐更好玩的!”金元宝不坏好意思的笑道。
“还有比找小姐好玩的?”萧一叶看向金元宝:“莫非那些公子们都去玩比小姐更好玩的了?”
“非也非也。”金元宝道:“他们都是俗人,庸俗。庸俗的人是不会发现还有什么事情比找小姐更好玩。”
“那我们不是俗人?”萧一叶道。
“当然不是。”金元宝道。
“走!”萧一叶道。
城东有片树林,在这炎热的天气树林绝对是个非常好的享受的地方。
但此时这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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